邯郸市城市更新项目
     

一 项目简介

邯郸市城市更新项目(刘庄村片区)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建设、安置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等。维护内容包括安置房范围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养护等服务。

项目总体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实施。其中安置房建设部分采用异地建设,建设期3年。原址的征拆可以根据安置房的建设进度进行。具体实施计划由中标实施主体编制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。

二 实施路径

本项目由邯山区政府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实施主体,由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安置房的组织实施,主要包括:编制安置房项目的实施计划(包括规划设计方案、建设工程方案、基础设施条件、功能运营要求、实施进度计划、投资和质量计划、安置房土地出让建议方案等);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;实施主体可以通过公开方式参与安置房土地的竞拍。

区政府招采实施主体后将安置房土地进行公开出让,实施主体或实施主体与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可以通过公平、公正的方式参与安置房的出让。区政府以获得的安置房出让金用来实施刘庄村的征迁安置、土地平整,以整理出来的刘庄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政府基金预算收入。安置房的购买支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。邯郸市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指导、监督、配合实施主体完成本项目实施。

本项目于2022年8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招采实施主体。中标单位为邯郸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。

三 项目亮点分析

1.公开招采实施主体

与传统的新建项目相比,城市更新项目对于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更高。因为城市更新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,具有资金需求大、涉及利益主体多、建设周期长、收益回报不确定等特点。特别是此类拆除重建类项目,开发体量一般较大,开发内容多,包括拆迁、安置、重建等多个环节,涉及空间载体、基础设施、公共设施等多项建设工程,资金量需求较高。本项目采用公开招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,遴选出综合实力强的企业作为实施主体,整体操盘整个项目,为项目落地提供更高的可能性。

2.政府回购安置房

由于城市更新项目具有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属性,也就决定了其本身收益较低,甚至成本收益倒置。而且,城市更新项目运作周期较长,相应的融资期限较长,其间可能受政策、规划、审批等多种因素影响,导致项目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,项目操作难度较大,难以吸引潜在投资人。本项目安置房建成后将由政府回购,这不仅可以达到吸引更多潜在投资人的目的,同时也可以变相实现稳房价,去库存的效应。

结语

目前全省的城市更新活动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展,通过城市更新项目的扎实推进,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、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,城市将更显品质、更有温度。

随着一批项目落地,我们了解到,城市更新项目的操作模式并不单一,专项债、PPP、ABO等均有成功案例。项目实操中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选择更合适的操作模式,设定回报机制,进而吸引潜在投资人,促使城市更新项目成功落地。